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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客文化: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5-001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读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

读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读客企业”)关

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读客企业持有公司股份 16,443,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1%,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11,208,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80%,其中采

取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宁波读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二)股东持股情况;读客企业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设立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宁波读客企业管理合         16,443,650 股         4.11%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减持期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4、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1,208,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其

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即 4,003,094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00%,即 8,006,188 股。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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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客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招股说

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

下:

    1、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读客企业承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1 月 19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

    2、通过读客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华楠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1 月 19 日,

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3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通过读客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华楠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三十六个月限售

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作为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后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仍能保持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减持股份的条件、方

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

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

除后,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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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减持股份的期限: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通过读客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2 年 1 月 19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5、通过读客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朱筱筱承诺: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

                              5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读客企业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一致。

    (三)读客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读客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

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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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

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公告中所有比例、数字均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一)宁波读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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