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朱观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浙江新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
例从 17.5836%下降至 16.7319%。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朱观岚先生《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朱观 集中竞价 2025-02-18 9.5971 712,200 0.2954
岚 集中竞价 2025-02-19 9.4862 688,300 0.2854
集中竞价 2025-02-20 9.5758 653,300 0.2709
合 计 2,053,800 0.8517
注:所有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朱观岚先生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2,053,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8517%(简称“本次权益变
动”)。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观岚
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0日
股票简称 新柴股份 股票代码 30103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053,800 0.8517
合计 2,053,800 0.85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
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42,400,000 17.5836 40,346,200 16.73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00,000 4.3959 8,546,200 3.54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800,000 13.1877 31,800,000 13.187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
划
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新柴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观岚先生持有股份比
例从 17.5836%下降至 16.7319%。
4、朱观岚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明细;
2、朱观岚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
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