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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点有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31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0 人,
预留授予部分 1 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 167,6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3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62,600 股,预留授予部分 5,000 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5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公告时公司总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刘升         财务总监               3.00                4.05%                0.04%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8
                                       56.25               76.01%                0.78%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9 人)             59.25               80.07%                0.82%
             预留                      14.75               19.93%                0.20%
             合计                      74.00              100.00%                1.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可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可归属
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
定比2022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2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各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
                   2023        15%              12%       15%          12%
     期
 第二个归属
                   2024        30%              24%      145%         136%
     期
 第三个归属
                   2025        45%              36%      290%         272%
     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或B≧B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A)或累计营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2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或不达标,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归属或不
能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64,900 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
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因此,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左述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归属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2                                                                  左述情形,满足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值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
        或对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
        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
        层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入相对于 2022 年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
  3                                                                  增长率为
                    考核      增长率(A)        收入增长率(B)
          归属期                                                     16.27%,满足归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属条件。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   2023
                            15%        12%       15%        12%
           属期     年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考核年度营业         A≧Am或B≧Bm              X=100%
           收入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