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立毅;董事、副总经理陈义学;监事会主席唐 伟;副总经理袁峰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 持有公司股份 3,565,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2%)的公司副董事长、总 经理张立毅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39%)。 持有公司股份 2,476,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1%)的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陈义学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33%)。 持有公司股份 2,864,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 的 公司监事会主席唐 伟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 持有公司股份 2,707,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7%) 的 公司副总经理袁峰 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 近日,公司收到张立毅先生、陈义学先生、唐伟先生和袁峰先生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前述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累计减持股份 92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 将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张立毅 集中竞价 19.97 241,600 0.16 2025 年 2 月 24 日 2025 年 2 月 17 日- 陈义学 集中竞价 20.25 48,000 0.03 2025 年 2 月 17 日 2024 年 12 月 5 日- 唐伟 集中竞价 19.66 430,000 0.28 2025 年 2 月 26 日 2025 年 2 月 11 日- 袁峰 集中竞价 19.53 203,400 0.13 2025 年 2 月 26 日 合计: 923,000 0.6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 3,565,532 2.32 3,323,932 2.17 其中:无限售 张立毅 891,383 0.58 649,783 0.4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674,149 1.74 2,674,149 1.74 份 合计 2,476,441 1.61 2,428,441 1.58 陈义学 其中:无限售 619,110 0.40 571,110 0.37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1,857,331 1.21 1,857,331 1.21 份 合计 2,864,961 1.87 2,434,961 1.59 其中:无限售 唐伟 716,240 0.47 286,240 0.1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148,721 1.40 2,148,721 1.40 份 合计 2,707,857 1.77 2,504,457 1.63 其中:无限售 袁峰 676,964 0.44 473,564 0.3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030,893 1.32 2,030,893 1.32 份 1、前述股东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的情 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