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数控”)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备业务对应的资产,主
要包括原材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出售资产”)出售给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
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微电子”),用于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
备业务的孵化、发展及独立核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加快公司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备业务的产业化进
程,公司拟将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备业务对应的新型激光加工设备相关存货及工
艺成果、图纸等无形资产出售给大族微电子(以下简称“本次资产出售”)。本
次资产出售交易价格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出售资产的评估值 1,108.56 万元
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1,218.31 万元(含税)。
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
出售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TRGL6R
法定代表人:杨朝辉
经营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 12 号智造中心园 3 栋厂
房 7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大族数控持股 70%,深圳市族芯创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45%,深圳市族芯创思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8.05%,杨朝辉持股 7.5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因大族微电子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暂无
相关财务数据。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大族微电子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族微电子计划向大族数控租赁部分场
地用于生产、办公等日常经营。本次资产出售的同时,公司将与 IC 封装基板专
用设备业务相关的必要研发人员劳动关系转入大族微电子。
除上述情况之外,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经查询,大族微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族数控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备业务相关的资产,主要包括
新型激光加工设备相关存货及工艺成果、图纸等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存货,全部为原材料。主要为高精度振镜扫描模块、驱控一体机、零级
空气发生器等关键零组件,可用于进一步研发 IC 封装基板新型激光加工技术及
设备。相关原材料是来料品质验证合格产品,可正常使用,现存放于大族数控原
材料仓库。
2、无形资产,为 IC 封装基板专用加工设备的研发技术。包含工艺认证成果、
实验数据、原型机方案及部分图纸等,可用于 IC 封装基板新型激光加工设备及
方案的研发。目前公司完成了该项目前期工艺验证,确立了理论的可行性,现处
于相关专业团队开展光学、结构、电气及运动控制等交叉学科整合阶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价值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220005 号
《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成本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出售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108.56 万元。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出售对价由交易双方根据出售资产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合计为
1,218.31 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108.56 万元,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大族微电子拟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大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售标的
甲、乙两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出售 IC 封装基板专
用设备业务相关存货及无形资产。
(二)出售价格及支付
1、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其申报的存货及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22000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成本法,出售标的的评估价值为 1,108.56 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出
售标的的出售对价为 1,218.31 万元(含税)。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全
部对价的 50%,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支付剩余 50%对价。
(三)交割
双方一致同意,出售标的移交完成之日起,即有关交割工作完成之日起,出
售标的的资产所有权均转为甲方所拥有。双方应在交割工作完成之日以书面形式
确认交割工作确已完成。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
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止。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大族微电子将专注于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备业务的孵
化及发展,依托出售资产包含的基础技术及前期研发成果,并继续加大技术人才
投入,全力开拓 IC 封装基板专用设备细分市场,为下游客户向半导体先进封装
领域的延伸提供封装基板创新解决方案,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产业布局,培
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资产出售协议》;
3、《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其申报的存货
及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