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5-001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
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实朴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实朴上海总部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内在价值稳健增长的坚定信心,为
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
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46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
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包
含本数)。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2.46 元/股测算,
回购股数约为 178.09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2.46 元/股测算,回购股数约为 89.05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
自股价除权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
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