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01-23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激励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绩效评价体
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对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
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
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
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净利润达到2.3亿元 2025年净利润达到2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净利润达到4.3亿元 2026年净利达到3.9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净利润达到6.8亿元 2027年净利润达到6亿元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当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