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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莱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2-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
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阿莱德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阿莱德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8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扣除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755.6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44.3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大华验字【2023】00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精密模塑


                                       1
加工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5G 通信设备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6,124.65               16,124.65
   2       5G 基站设备用相关材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8,240.50                8,240.5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4              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目              3,933.00                3,933.00
 合计                       -                      37,298.15               37,298.1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35,115.61 万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14,868.10 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推进计划安排资金的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于
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及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已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及 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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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

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基于现有
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
于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 3.1%计算,公司本次通过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17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加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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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兴业证券同意上述公司关于本次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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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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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全               李立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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