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26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5-015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
过 4,5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1.0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41.00 元/股调整为 40.6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5 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
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28.08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7.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60,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180,1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005%,最高成交价为 29.0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933,394.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于回购方
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
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
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
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
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
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
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三)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
证明。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