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 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3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743,876 股,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62,231,627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2,975,503 股,其中有流 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63,302,96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 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9,672,53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82,975,503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63,302,96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071,339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将于 2025 年 3 月 3 日 (星期一)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发生变动。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比例限售 6 个 月的股份数量为 1,071,339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 的 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 了上述规定,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 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71,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5461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1,071,339 1.29% 1,071,339 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 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数 量 (±股 )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302,966 76.29 -1,071,339 62,231,627 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62,231,627 75.00 0 62,231,627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071,339 1.29 -1,071,339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72,537 23.71 +1,071,339 20,743,876 25.00 三、总股本 82,975,503 100.00 0 82,975,503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 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 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单增建 于 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