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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博信:*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2025-01-16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 博信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十一

         次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 1 元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15 日收盘价为 0.97 元/股,市值为 2.23 亿元,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
即使后续 1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涨停,也将因市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五)
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上述情形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15 日收盘价为 0.97 元,首次低于 1 元,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20 个交
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上述情形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
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
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1
连续 20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
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上述情形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连续 20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上述情形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2025 年 1 月 15 日收盘价为 0.97 元/股,首次低于 1 元,市值为 2.23 亿元,
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股价低
于 1 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5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
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
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 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
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公司股票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盘价为 2.13 元,市值为 4.90 亿元,首日低
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
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091)。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2 日收盘价为 1.54 元/股,市值为 3.54 亿元,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01)。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3 日收盘价为 1.46 元/股,市值为 3.36 亿元,已连续
11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02)。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6 日收盘价为 1.39 元/股,市值为 3.20 亿元,已连续
12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03)。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7 日收盘价为 1.32 元/股,市值为 3.04 亿元,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04)。

                                     2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为 1.25 元/股,市值为 2.88 亿元,已连续
14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06)。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9 日收盘价为 1.19 元/股,市值为 2.74 亿元,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 5 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07)。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盘价为 1.13 元/股,市值为 2.60 亿元,已连
续 16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
司股票可 能存 在因市 值低于 5 亿元 而终 止上市的 第八 次风险 提示公告 》
(2025-008)。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13 日收盘价为 1.07 元/股,市值为 2.46 亿元,已连
续 17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
司股票可 能存 在因市 值低于 5 亿元 而终 止上市的 第九 次风险 提示公告 》
(2025-010)。
    公司股票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盘价为 1.02 元/股,市值为 2.35 亿元,已连
续 18 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ST 博信关于公
司股票可 能存 在因市 值低于 5 亿元 而终 止上市的 第十 次风险 提示公告 》
(2025-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出现连续 19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
市值均低于 5 亿元的情形,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市值退市的第十一次终止上市
风险提示公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
股票或者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
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
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股
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
准)。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3
    1、公司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800,09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39%,其所持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对应的投票权已不可撤销地
委托给苏州市姑苏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资产经营”)。上述
股份存在被执行司法拍卖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名城资产经营拥有的公司表决权
亦存在降低的风险,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因公司 2023 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股票已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26)。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告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446.8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20 万元。公司 2024 年
第三季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28.5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ST 博信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 5 亿元,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并于披露后停
牌,上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
告知书,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的决定。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
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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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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