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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宁科:*ST宁科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宁夏
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止目前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尚未消除。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近
期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
起诉状》,因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
同》,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构成违规担保;且该诉讼可能会导致公司持有的作
为质押担保物的中科新材 49%股权被折价处理、拍卖或变卖。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计 2024


                                      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 万元到-58,000 万元;预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45,000 万元到-37,000 万
元;预计营业收入约为 32,000 万元到 36,000 万元;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32,000 万元到 36,000 万元;
预计 2024 年末净资产约为 4,000 万元到 6,00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
审计,最终审计结果可能会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   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中
科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
的控制权,可能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   中科新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子公司,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后,
将按照法院的要求、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但目前
公司仍为中科新材控股股东,对其后续重整过程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拥有表决
权及一定的决策权。此外,中科新材重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按
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并非孤立事件。如
按公司原定计划,公司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并与子公司按照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
整,中科新材将仍然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其
实施合并。如本年度法院最终不予受理公司的重整,或法院裁定公司或子公司重
整不成功,或公司或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视实际情况公司可能存在失去对
子公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材纳入合并报表。上述判断为
公司管理层基于对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相关整体计划及安排而做出,
最终以年审会计师的意见为准。
   ●   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
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
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
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
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
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
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2
市的风险。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 0342024005 号、证监立案字 034202400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虞建明先生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
的结论性意见,公司自查结果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结果存在无法完全
一致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20.28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
模为 18.06 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 18.35 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力国贸)及华辉环保活性炭分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中科新
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
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尚未解除。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
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
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
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
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
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3
   ●    公司股票近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累计涨幅 10.24%,2025 年 1 月 20 日
振幅 7.87%、换手率 4.67%。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股票近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累计涨幅 10.24%,2025 年 1 月 20 日振幅
7.87%、换手率 4.67%。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止目前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尚未消除。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计 2024 年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 万元到-58,000 万元;预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45,000 万元到-37,000 万元;
预计营业收入约为 32,000 万元到 36,000 万元;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32,000 万元到 36,000 万元;预
计 2024 年末净资产约为 4,000 万元到 6,00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
计,最终审计结果可能会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3.7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
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第


                                     4
四款的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
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子公司中科新材已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
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
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
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
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
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中科新材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近期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
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尚未解除。
    三、违规担保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
状》(2024)粤 08 民初 106 号及《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
文书,因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
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构成违规担保;且作为质押担保物的中科新材 49%股权有


                                    5
因该诉讼而被折价处理、拍卖或变卖的风险。
    四、子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中科
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的
控制权,可能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对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科新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子公司,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后,将
按照法院的要求、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但目前公
司仍为中科新材控股股东,对其后续重整过程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拥有表决权及
一定的决策权。此外,中科新材重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按统一
方案同时完成重整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并非孤立事件。如按公
司原定计划,公司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并与子公司按照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中
科新材将仍然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其实施合
并。如本年度法院最终不予受理公司的重整,或法院裁定公司或子公司重整不成
功,或公司或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视实际情况公司可能存在失去对子公司
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材纳入合并报表。上述判断为公司管
理层基于对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相关整体计划及安排而做出,最终以年
审会计师的意见为准。
    六、立案及处罚的风险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两份《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42024005 号、证监立案字 034202400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虞建明先生立案。截
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意见,公司自查结果与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立案调查结果存在无法完全一致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风险。
    七、公司债务及经营风险
    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20.28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 18.06 亿元,涉诉
债务规模为 18.35 亿元,除子公司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
外,公司、恒力国贸及华辉环保活性炭分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虽中科新
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目前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


                                    6
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八、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
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
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
    九、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 200,000,000 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0%。
    十、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近两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累计涨幅 10.24%。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
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中上协行业类的相关数据,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所在的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 1.88,根据中上协行业分类相关数据测
算公司市净率为 16.49,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
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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