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 立场,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 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新华光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 加强公司产业布局。此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 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友春 雷亚萍 李 彬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