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2025-01-21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安
徽证监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10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指出的
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就《决定书》涉
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安徽证监局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整改。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事项整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事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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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安排
公司在接受现场检查后、收到《决定书》之前,已就发现的相关问题召开了
专题会议,并制定了整改计划。收到《决定书》后,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依照整改计划,对《决
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并将建立长效规范机制。
二、整改措施
(一)内部控制设计不完善。
公司未制定评估对象选择相关规章制度,部分应收款项 2023 年末可回收金
额未经评估;
公司未制定保证金冲抵相关规章制度,存在未及时履行保证金冲抵程序情
形。
1、出现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下属多元金融板块每年均对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
囿于成本效益原则,确有部分金额小、评估成本高的项目未经评估,公司本部未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评估对象的选择进行检查和督导。
公司部分多元金融板块为控制风险,在项目投放前会收取部分保证金,但在
保证金冲抵本金方面,暂时没有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
2、“评估对象选择方面”的整改措施
(1)公司及多元金融子公司在制度修订中,明确制订和完善相关运行流程。
(2)各子公司提供外聘评估机构的评估范围表须经各公司经营层审批确
认,并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3)公司财务管理部要及时对报备的评估范围表进行审核、确认,避免遗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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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金冲抵方面”整改措施
(1)公司及收取保证金的多元金融子公司在制度修订中,明确制订和完善
相关运行流程。
(2)收取保证金的多元金融子公司至少每季度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明确
是否对本金和保证金进行冲抵,如不冲抵应明确提出相关理由,并明确清收责任
人及其清收责任。相关冲抵事项及金额要履行审批与报备手续。
(3)公司财务管理部要及时对报备的冲抵事项进行审核、确认,避免错漏。
4、整改期限
2025 年 1 月 24 日前完成制度修订,后续进行学习宣贯、长期规范执行。
(二)减值制度执行不到位。
公司未按内部减值制度要求,对部分应收款项 2023 年末保证担保效力进行
差异化判断。
1、出现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会计政策,公司应针对第三阶段应收款保证担保情况,多维度分析判断
保证效力(不超过 80%),但实操中,公司将融资租赁、小贷及典当业务有关应收
款项保证效力未按照保证人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判断。
2、整改措施
(1)公司及多元金融子公司在制度修订中,明确制订保证效力的确认流程。
(2)至少每季度对处于第三阶段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进行多
维度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资产状况、代偿意愿;企业的经营情况、代偿
能力;有相关证据的予以个别确认。难以取得相关证据的,基于保证人对项目回
收的约束力按最高不超过 20%确认保证效力,逐年递减。保证效力的确认要履行
审批与报备手续。
(3)公司财务管理部要及时对报备的保证效力确认事项进行审核、避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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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之间、每个季度之间相关标准的不统一。
3、整改期限
2025 年 1 月 24 日前完成制度修订,后续进行学习宣贯、长期规范执行。
三、整改总结
本次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现场检查,对进一步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健全内控制度和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法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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