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5 年 1 月 17 日 中国 上海 1 序号 目 录 页码 一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3 二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4 三 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6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 2.01 选举李跃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刘广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2025 年 1 月 17 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 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持大会的正 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提问需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 供书面提纲。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提问, 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 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本次大会审议了各项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 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99 号上海浦东假日酒店 7 楼会议厅。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2.01、选举李跃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02、选举刘广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四)推举监票人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现场投票表决统计 (七)见证律师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网络投票表决统计 (九)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 5 议案 1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现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 排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公司 6 名 董事中的 2 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本项关联交易议 案经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预计金额与预 2024 年度预计金 2024 年预计完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差异金额 计完成金额差异较 额 成金额 大的原因 6 公司向中国中煤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中国中煤及 1 简称“中国中煤”) 10,810 10,274 -536 - 其附属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 合原料和服务 由于生产条件变化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和部分物资需求更 中国中煤及 2 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 139,399 106,274 -33,125 新 导 致 采 购 量 下 降 其附属公司 原料和服务 明显,实际发生额较 预算减少 受实际需求、发运煤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炭热值和市场价格 3 70,441 52,901 -17,540 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 其附属公司 的影响,实际发生额 较预算减少 公司建设工程因招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标中标情况和施工 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 中国中煤及 4 66,630 27,736 -38,894 进度的影响,导致工 设计、建设及总承包 其附属公司 程设计、建设关联交 服务 易较预算减少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 中国中煤及 5 附属公司提供房屋租 186 186 0 - 其附属公司 赁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6 公司向公司提供房屋 4,074 3,694 -380 - 其附属公司 租赁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大屯煤电(集 7 公司向公司提供土地 团)有限责任 8,200 8,012 -188 - 使用权租赁 公司 公司在中煤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煤财务公 8 “中煤财务公司”) 350,000 276,410 -73,590 - 司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含应计利息)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 提供的信贷服务每日 中煤财务公 9 400,000 55,800 -344,200 - 最高余额(含应计利 司 息)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7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2024 年预计完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5 年预计金额 预计完成金额差异较 成金额 大的原因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 中国中煤及 1 其附属公司提供综 9,762 10,274 - 其附属公司 合原料和服务 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 采购效率与产品质量,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满足煤矿智能化生产 2 公司向公司提供综 119,223 106,274 其附属公司 需求,公司主要设备和 合原料和服务 材料等在关联方处集 中采购 根据 2025 年发电计划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安排,预计外购动力煤 3 公司向公司提供煤 69,813 52,901 其附属公司 需求增加导致预算金 炭 额增加 在煤矿、火力发电、新 能源项目等建设领域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内,部分关联单位在专 公 司 向 公 司 提 供 工 中国中煤及 4 55,817 27,736 业、技术、资金等方面 程设计、建设及总承 其附属公司 拥有较大优势,预计公 包服务 司有关建设工程项目 由关联方单位承建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 中国中煤及 5 其附属公司提供房 186 186 - 其附属公司 屋租赁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6 公司向公司提供房 4,174 3,694 - 其附属公司 屋租赁 中 国 中 煤 及 其 附 属 大屯煤电(集 7 公 司 向 公 司 提 供 土 团)有限责任 8,300 8,012 - 地使用权租赁 公司 公司在中煤财务公 中煤财务公 8 司每日最高存款限 350,000 276,410 - 司 额(含应计利息)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的信贷服务 中煤财务公 9 400,000 55,800 - 每日最高余额(含应 司 计利息) 8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中煤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85X6 成立时间:1982 年 7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 注册资本:1,557,111.3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 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 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 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 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 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 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中煤经审计总资产为 5,252.01 亿 元,净资产为 2,315.8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5.9%;2023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2,503.50 亿元,实现净利润 343.82 亿元。 9 2.关联关系 中煤能源持有公司 62.4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中国中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 资委。 公司与中国中煤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中煤 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大屯煤电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80487Y 成立时间:1988 年 9 月 7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徐州市沛县大屯 注册资本:237,269.9166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毛中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移动式 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矿产资源勘查;煤炭开采;公共铁路运输;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 察;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动物饲养; 危险废物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 一般项目:煤炭洗选;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通用设备修理;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 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树木种植经 营;花卉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电子产品销售; 通信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 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服装制造;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光污染治理 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国内贸 易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 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 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屯煤电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50.71 亿元,净资产为-3.8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107.59%;2023 年度实现 11 营业收入 18.00 亿元,实现净利润 0.36 亿元。 2.关联关系 中国中煤持有大屯煤电公司 100%股权,为大屯煤电公司控股股 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 关联方。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大屯 煤电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中煤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3080969N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大 厦6层 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东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煤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1035.20 亿元,净资产为 62.0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94.01%;2023 年度实现 12 营业收入 13.97 亿元,实现净利润 9.72 亿元。 2.关联关系 中煤能源持有中煤财务公司 91%股权,为中煤财务公司控股股 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 关联方。 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煤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根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中国中煤和公司将相互 提供综合原料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及其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原料和 服务包括材料、配件、设备、设备维修保养和租赁、电力供应、热 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委托管理、劳务、员工培训、通讯及信息 服务、宾馆及后勤服务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中国中煤及其下属 企业提供的原料和服务包括材料、配件、设备、设备维修保养和租 赁、电力供应、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委托管理、劳务、员工 培训、通讯及信息服务、宾馆及后勤服务等。 (2)上述原料和配套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1)大宗设 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2)如并无涉及招标程序, 则须执行市场价格;及3)如无可比较市场价格,采用协议价。协议 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3)本协议项下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原则上通过招投标程 13 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厘定。该定价原则适用于本协议 项下绝大部分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对于中国中煤向 公司提供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公司在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且已设有有 关大宗设备和原材料招标程序管理的内部手册。公司制定的招标文 件载有完成合同的所有重大规定及所有主要条款,包括大宗设备和 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规定、供货商的审查标准、标价规定及评估投 标的准则等。公司的评标委员会负责(i)确保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ii)根据技术、商务及定价标准以及有关原材料等的 支付条款审阅、评估及监管外部供货商的文件,以保证中国中煤向 公司提供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者;及(iii)给外部供应商评分 并撰写推荐意见。公司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决定投得该协议的大宗设 备和原材料供货商。对于公司向中国中煤提供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 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 国中煤招标文件中所载的所有必要要求。为筹备递交投标书,公司 有关子公司将举行投标评审会议,以对项目规范、成本及其他必要 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公司的相关部门将参考近期工作报价、相关市 场数据等以厘定投标价格,以保证公司提供的投标价格属公平合理, 且不优于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价格及条款。 (4)本协议项下,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指在大宗设备 和原材料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i)当时向独 立第三方提供同样或同类品质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收取的价格;或(ii) 提供同样或同类品质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 14 价格。 (5)如无可比较市场价格,价格须由合同双方根据成本加公平 合理的利润率原则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该定价原则适用于本协议项 下的服务及大宗设备和金额相对较小的原材料的采购销售。协议价 采用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率的原则来确保产品价格公平合理。其中 相关成本包括: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中国中煤向 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预期利润范围介于1%至10%,符合行业标 准且不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利润率;公司向中国中煤提供的 产品和服务的预期利润率范围介于1%至10%,符合行业标准且不低 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利润率。 (6)中国中煤与公司双方互供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产品,双方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或其他方式分期支付。就此,中国中煤与 公司主要采用货到付款支付方式,即一次性到货一次性验收支付, 分批到货分批验收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价款以现金或其他约定 的方式支付,一般以现金支付。本协议项下购买价及服务费须按所 订立的具体实施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缴付。该等实施协议中支付 条款须在本协议支付条款范围内,且一经双方签署将不会改变。 (7)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煤炭互供框架协议》 根据《煤炭互供框架协议》,中国中煤和公司将相互供应煤炭, 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和公司同意分别向对方供应其煤矿生产的煤炭产 品,若一方所提供的煤炭产品数量或质量未能满足另一方要求,另 15 一方有权向第三方购买煤炭产品。 (2)本协议项下双方供应和出售煤炭的价格按照如下方式确 定:1)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CCTD秦皇 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以及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NCEI)厘定, 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煤炭现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2)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由秦皇岛煤炭网定 期公开发布,反映环渤海港口动力煤的离岸平仓市场价格水平以及 波动情况的指数体系。CCTD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发布在中国 煤炭市场网,反映秦皇岛港及周边港口主流动力煤平仓交货综合价 格水平。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NCEI)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发 布,综合反映市场动力煤下水的实际价格走势与市场结构;3)厘定 本协议项下煤炭价格所参考的市场价格是参考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 国煤炭价格指数和中国煤炭资源网等公开价格信息,以及即期市场 调研获取的实际成交价格数据确定。 (3)一方向另一方供应煤炭,另一方按各合同约定根据交货查 验确认、收取全部结算单据分批结算,并以现金或者其他双方约定 的方式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支付方式须遵循于本协议期间内双方根 据本协议拟进行的各项具体交易订立的个别实施协议。 (4)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中国中煤向公 司提供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及建筑物、构筑物、基建 维修等建设及总承包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6 (1)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及 建筑物、构筑物、基建维修等建设及总承包服务。 (2)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须通过招投标方式及 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确定服务提供方及价格。中国中煤须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 以及公司制定的招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3)公司制定的招标文件载有完成合同的所有重大规定及所有 主要条款,包括工程技术规定、承包商的审查标准、标价规定及评 估投标的准则等。公司的评标委员会负责(i)确保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ii)根据技术、商务及定价标准以及有关服务费 用的支付条款审阅、评估及监管外部供货商的文件,以保证公司向 中国中煤取得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者;及(iii)给供货商评分 并撰写推荐意见。公司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决定投得本协议项下的服 务提供方。 (4)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时间节点或其他方式分期支付。其中,如果中国中煤一次性提供工 程设计成果,则一次性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如果中国中煤分阶段提 供工程设计成果,则根据阶段性验收结果分期支付。中国中煤向公 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的,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或其他方式分 期支付。就此,公司一般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验收后分期支付。中国 中煤向公司提供总承包服务的,公司按照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时间 节点或其他约定分期支付。其中,采购按照货到付款原则支付,即 一次性到货一次性验收付款,分批到货分批验收付款;设计和施工 17 支付与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和建设施工服务的付款方 式一致。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价款以现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一般以现金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费,须按所订立的具体实施协 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缴付。该等实施协议中支付条款须在本协议支 付条款范围内,且一经双方签署将不会改变。 (5)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根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中国中煤与公司同意将其合法拥有 的相关自有房屋互相租赁予对方,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拥 有的相关自有房屋租赁予对方。 (2)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每年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房屋 的租金。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拟调整有关租金安排, 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确保在遵守公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 进行。中国中煤、公司双方每年对上一个年度的年租金结算一次。 年租金的支付方法在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租赁期间,租赁 房屋的房屋水、电、暖费、维修费及其他有关使用该租赁房屋的费 用由承租方负担。至于有关房屋的房屋管理费,双方个别就每一处 房屋约定费用的承担方,并在相关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对 于每一处房屋而言,如果双方约定有关该房屋的房屋管理费由出租 方承担,则所涉及的管理费用应包含在年租金金额中。 (3)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8 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大屯煤电公司同意向公司出租土 地使用权,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大屯煤电公司同意向公司出租土地使用权。 (2)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大屯煤电公司支付上述土地使 用权的全部年租金。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大屯煤电公司如需转让该等土地的部 分或全部使用权,应提前6个月通知公司,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 (4)协议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6、《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 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公司在中煤 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中煤 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2)向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3)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2)中煤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 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 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五亿元。 (3)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 信贷服务的利率及费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信贷服 务收取的利率及费率公平协商厘定。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每日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 19 (4)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费用,应由双方 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和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 监会规定的标准公平协商厘定。 (5)协议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与大屯煤电公 司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 不存在其他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 制。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 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 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损 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 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将在本议案投票表决时予以回避。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20 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提名李跃文先生、刘广东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 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李跃文先生、刘广东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21 附件 董事候选人李跃文先生、刘广东先生简历 1.李跃文,男,1975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 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掘进十队技术 员、姚桥煤矿掘进八队主管技术员、姚桥煤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 姚桥煤矿副总工程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副矿长、 总工程师、矿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安监局局长、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 2.刘广东,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 经济师。曾任中煤六十八处二队实习技术员、组织人事部干事、团 委干事、宣传干事、第四项目部工会主席、劳务公司工会主席、党 委组织部、组织人事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代理工会主席;中煤七十三处党委书记、副处长、中煤七十 二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