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5-02-25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江苏中新医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医药”)100%股权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中对赌条款的约定,中新医药原股东南京康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康竹”)取得其持有中新医药 30%股权的首笔股权转让款
扣除应缴纳税费后的剩余资金,即 34,229,986.06 元,全部用于二级市场择机增持
我公司股份。公司收购中新医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中新医药股权转让交割先决条件已满足,公司已
向南京康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并书面同意南京康竹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我公司股份。
2、南京康竹成立于 2024 年 5 月,其成立目的系作为中新医药管理层及核心团
队之股权激励平台。南京康竹此次增持公司股份,系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将自
身利益与中新医药研发管线药品的上市进程深度绑定,激励核心团队积极推进药品
研发与上市工作,与公司共享未来收益,共担未来风险,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3、2025 年 2 月 24 日,南京康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18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4、南京康竹拟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起 30 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
不设定价格区间,拟增持金额为 34,229,986.06 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因市场股
价波动,实际交易中可能出现剩余金额不足以购买一手的情况,导致拟增持金额未
完全用于购买公司股份,公司已充分知悉并不会追究增持主体因此产生的责任)。
5、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
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
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南京康竹出具的《关于增
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南京康竹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南京康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江苏康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南京康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东南京康竹为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之
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前,南京康竹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银叶攻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叶攻玉
10 号基金”)、肖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5,121,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2%。
(三)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
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南京康竹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份 18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康缘集团 176,173,467 30.94 176,173,467 30.94
银叶攻玉 10 号基金 11,945,196 2.10 11,945,196 2.10
肖伟先生 17,003,232 2.99 17,003,232 2.99
南京康竹 185,200 0.03
合计 205,121,895 36.02 205,307,095 36.05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依据公司收购中新医药 100%股权交易中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中的对赌条款,南京康竹应将取得的首笔股权转让款扣除应缴纳税
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用于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我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在满足《股权转
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相关条款的约定后,方能分期解除限售。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金额为 34,229,986.06 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因市场股价波动,实际交易中可能出现剩余金额不足以购买一手的情况,导致
拟增持金额未完全用于购买公司股份,公司已充分知悉并不会追究增持主体因此产
生的责任。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及二级市场
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南京康竹将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期间完成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即收到中新医药首笔股权转让款扣除应缴纳税费后的剩余资金
34,229,986.06 元。
(七)南京康竹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八)南京康竹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
合计不超过 2%。
(九)增持完成后,增持股份将全部锁定,即南京康竹不得以转让、出售、质
押等任一方式处置上述增持股份。增持股份在满足《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中相关条款的约定后,方能分期解除限售。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
导致增持计划延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审慎判断,理性投
资。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的相关规定。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