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东方明 珠”)的参股公司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龙”) 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加强移动端新媒体主平台布局,通过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海文交所”)挂牌征集投资方进 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方龙新 媒体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等比例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临 2024-037 号)。 公司目前持有东方龙 48.8883%的股权,公司及东方龙其他现 有股东已放弃本次东方龙增资扩股对应的等比例优先认购权。本次增 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方龙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 48.8883% 变为 33.8504%。 经上海文交所公开挂牌流程,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精文投资”)、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上文投”)最终摘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 中精文投资对东方龙拟增资人民币 4 亿元,上文投对东方龙拟增资人 民币 6 亿元。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文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龙 增资扩股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增资凭证》 B1 类- 挂牌类) 编号 NO.W20250001),以及各方股东完成签章的 关于 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公开挂牌流程已完成。 本次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前,东方龙系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 变更。 本次交易未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 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 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资金占用,也不涉及其他担保事项。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等 比例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东方龙通过上海文交所挂 牌征集投资方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相关 内容详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 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等比例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24-037 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文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龙增 资扩股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增资凭证》 B1 类-挂 牌类) 编号 NO.W20250001),以及各方股东完成签章的 关于上 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公开挂牌流程已完成。 根据公司收到的公开增资凭证,精文投资及上文投最终摘牌,本 次拟增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精文投资对东方龙拟增资人 民币 4 亿元,上文投对东方龙拟增资人民币 6 亿元。 公司与各方股东将按照产权交易程序及时办理交易标的的相关 支付、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对方简介 增资方一: 名称: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7 日 注册资本:19,577 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宛平南路 7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晖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 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编号 股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上海市国资委 19,577 100 合计 19,577 100 增资方二: 名称: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555,000 万人民币 出资额) 住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 派代表:常晋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合伙人信息): 编号 股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上海国盛 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45.045 2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36.036 3 上海上实 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8.018 4 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9009 合计 555,000 100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标的公司: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原股东 1: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原股东 2: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东 3:重庆东方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原股东 4: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原股东 5: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原股东 6: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方 1: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方 2: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述任何一方单独称为 一方”,合称为 各方”。 精文投资 就其本次拟通过货币出资人民币肆亿元整认购东方龙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权部分)、上文投 就其本次拟通过货币出资人民 币陆亿元整认购东方龙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权部分)合称 本次投资人、 投资人”;上海文广集团、东方明珠、重庆东方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重庆东方”)、上海联和投资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联和投资”)、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天翼资本”)、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 国际集团”),合称或单独称 既有股东”。 二)本次交易 1、本次交易安排 1)本次交易前的东方龙股权结构如下: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东方明珠 27,517.1172 27,517.1172 48.8883 上海文广集团 16,268.5436 16,268.5436 28.9035 重庆东方 3,750.0000 3,750.0000 6.6624 联和投资 3,250.0000 3,250.0000 5.7741 天翼资本 3,000.0000 3,000.0000 5.3300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东方国际集团 2,500.0000 2,500.0000 4.4416 合计 56,285.6608 56,285.6608 100.0000 2)各方确认,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本次投资人精文投资以人 民币 40,000.0000 万元的货币出资款,认购东方龙 10,001.8929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并应取得本次交易交割及全面摊薄后 12.3039%的东 方龙股权;本次投资人上文投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 60,000.0000 万元的货币出资款,认购东方龙 15,002.8393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并应取得本次交易交割及全面摊薄后 18.4559%的东方龙 股权。上文投支付的出资款中,人民币 15,002.8393 万元计入东方龙 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人民币 44,997.1607 万元计入东方龙的资本公 积;精文投资支付的出资款中,人民币 10,001.8929 万元计入东方龙 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人民币 29,998.1071 万元计入东方龙的资本公 积;即本次投资人超出其认购的东方龙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合计为人 民币 74,995.2678 万元,计入东方龙的资本公积。 3)各方认可,为本协议之上述股权比例目的实现, 全面摊 薄”及上述数值包含东方龙所有已发行的股权数量、以及各自交割日 前存在的任何可能对投资人所持东方龙股权的稀释性安排,各方对此 不持异议。 4)本次交易后东方龙股权结构如下: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东方明珠 27,517.1172 33.8504 上海文广集团 16,268.5436 20.0128 重庆东方 3,750.0000 4.6131 联和投资 3,250.0000 3.9980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天翼资本 3,000.0000 3.6905 东方国际集团 2,500.0000 3.0754 精文投资 10,001.8929 12.3039 上文投 15,002.8393 18.4559 合计 81,290.3930 100.0000 2、放弃优先认购权和豁免 各既有股东同意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根据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任 何之前签署的既有股东之间的协议或任何其他事由就本协议所述之 本次交易所可能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限制本次交易 的任何权利。 3、价款支付及交割 本次投资人已支付至上海文交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5,000 万 元,其中,上文投支付至上海文交所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精文投资已支付至上海文交所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本协议 签署后,经本次投资人各自及东方龙提出申请,由上海文交所根据相 关规定将前述保证金各自支付至东方龙指定银行账户,在东方龙收到 保证金后直接转为本次投资人各自实缴的部分增资价款。 上文投应于上海文交所向其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 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57,000 万元支付至东方龙 指定账户;精文投资应于上海文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 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38,000 万元中的人民币 28,000 万元支付至东方龙指定账户,并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 剩余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10,000 万元支付至东方龙指定账户。 4、变更登记和备案 东方龙应尽快在根据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完成出资款的缴纳 对于 上文投而言,指其完成全部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缴纳; 对于精文投资而言,指其完成首期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缴纳),且本次交易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后,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 前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工商 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以取得东方龙新的营业执照 核发新营业执照 之日称为 工商登记完成日”)及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核准 变更通知书,并在取得前述文件后向本次投资人提供扫描件。但如因 工商登记部门的原因、相关投资方国有产权登记、本次投资人提供办 理工商需要资料不及时或非因东方龙原因导致其无法在前述期限内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该等期限可相应顺延。既有股东对上述工 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 5、违约和赔偿 1)违约与提前解除 1)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 该方 为 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 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对其违约予以 补救修正。 2)如任一方违约,且沟通后该方拒绝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采取 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①要求该方在合理时间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②要求该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③单方解除本协议。 2)赔偿责任 如果违约方在本协议下作出的声明、保证不真实或不完整,或者 严重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承诺或规定,致使守约方直接承受任 何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用、索赔、开支、利息、裁决、判 决、罚金 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律师和顾问费用),违 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使其不受损害。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东方龙增资扩股,有助于确保东方龙获得长期发展的稳定投 入资金,加速东方龙战略转型,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东方龙的现金流情况会有明显好转,新投 资方的加入将进一步提高东方龙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交易实施前,东方龙系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 本次交易未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 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资金占用,也不涉及其他担保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配合相关各方办理本次东方龙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 登记等手续,并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备查文件: 1、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增资凭证》 B1 类-挂 牌类) 编号 NO.W20250001); 2、 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