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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东方明
珠”)的参股公司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龙”)
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加强移动端新媒体主平台布局,通过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海文交所”)挂牌征集投资方进
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方龙新
媒体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等比例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临 2024-037 号)。
    公司目前持有东方龙 48.8883%的股权,公司及东方龙其他现
有股东已放弃本次东方龙增资扩股对应的等比例优先认购权。本次增
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方龙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 48.8883%
变为 33.8504%。
    经上海文交所公开挂牌流程,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精文投资”)、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上文投”)最终摘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
中精文投资对东方龙拟增资人民币 4 亿元,上文投对东方龙拟增资人
民币 6 亿元。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文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龙
增资扩股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增资凭证》 B1 类-
挂牌类)    编号 NO.W20250001),以及各方股东完成签章的    关于
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公开挂牌流程已完成。
    本次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前,东方龙系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
变更。
    本次交易未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
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
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资金占用,也不涉及其他担保事项。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等
比例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东方龙通过上海文交所挂
牌征集投资方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相关
内容详见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
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等比例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24-037 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文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龙增
资扩股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增资凭证》 B1 类-挂
牌类)     编号 NO.W20250001),以及各方股东完成签章的    关于上
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公开挂牌流程已完成。
    根据公司收到的公开增资凭证,精文投资及上文投最终摘牌,本
次拟增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精文投资对东方龙拟增资人
民币 4 亿元,上文投对东方龙拟增资人民币 6 亿元。
    公司与各方股东将按照产权交易程序及时办理交易标的的相关
支付、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对方简介
       增资方一:
       名称: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7 日
       注册资本:19,577 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宛平南路 7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晖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
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编号              股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上海市国资委             19,577             100
                 合计                      19,577             100

       增资方二:
       名称: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555,000 万人民币 出资额)
       住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0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
 派代表:常晋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合伙人信息):
编号                     股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1            上海国盛   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45.045

 2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36.036

 3            上海上实   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8.018

 4      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9009

                    合计                         555,000         100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标的公司: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原股东 1: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原股东 2: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东 3:重庆东方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原股东 4: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原股东 5: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原股东 6: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方 1: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方 2: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述任何一方单独称为      一方”,合称为     各方”。
    精文投资 就其本次拟通过货币出资人民币肆亿元整认购东方龙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权部分)、上文投 就其本次拟通过货币出资人民
币陆亿元整认购东方龙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权部分)合称 本次投资人、
投资人”;上海文广集团、东方明珠、重庆东方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重庆东方”)、上海联和投资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联和投资”)、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天翼资本”)、东方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
国际集团”),合称或单独称      既有股东”。


      二)本次交易
    1、本次交易安排
     1)本次交易前的东方龙股权结构如下: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东方明珠           27,517.1172       27,517.1172         48.8883

  上海文广集团        16,268.5436       16,268.5436         28.9035

   重庆东方            3,750.0000        3,750.0000          6.6624

   联和投资            3,250.0000        3,250.0000          5.7741

   天翼资本            3,000.0000        3,000.0000          5.3300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东方国际集团          2,500.0000         2,500.0000               4.4416

     合计              56,285.6608        56,285.6608          100.0000

      2)各方确认,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本次投资人精文投资以人
民币 40,000.0000 万元的货币出资款,认购东方龙 10,001.8929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并应取得本次交易交割及全面摊薄后 12.3039%的东
方龙股权;本次投资人上文投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
60,000.0000 万元的货币出资款,认购东方龙 15,002.8393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并应取得本次交易交割及全面摊薄后 18.4559%的东方龙
股权。上文投支付的出资款中,人民币 15,002.8393 万元计入东方龙
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人民币 44,997.1607 万元计入东方龙的资本公
积;精文投资支付的出资款中,人民币 10,001.8929 万元计入东方龙
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人民币 29,998.1071 万元计入东方龙的资本公
积;即本次投资人超出其认购的东方龙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合计为人
民币 74,995.2678 万元,计入东方龙的资本公积。
      3)各方认可,为本协议之上述股权比例目的实现,                  全面摊
薄”及上述数值包含东方龙所有已发行的股权数量、以及各自交割日
前存在的任何可能对投资人所持东方龙股权的稀释性安排,各方对此
不持异议。
      4)本次交易后东方龙股权结构如下: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东方明珠                           27,517.1172                33.8504

   上海文广集团                         16,268.5436                20.0128

     重庆东方                            3,750.0000                 4.6131

     联和投资                            3,250.0000                 3.9980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天翼资本                          3,000.0000               3.6905

   东方国际集团                        2,500.0000               3.0754

     精文投资                         10,001.8929              12.3039

      上文投                          15,002.8393              18.4559

       合计                           81,290.3930          100.0000



    2、放弃优先认购权和豁免
    各既有股东同意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根据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任
何之前签署的既有股东之间的协议或任何其他事由就本协议所述之
本次交易所可能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限制本次交易
的任何权利。


    3、价款支付及交割
    本次投资人已支付至上海文交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5,000 万
元,其中,上文投支付至上海文交所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精文投资已支付至上海文交所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本协议
签署后,经本次投资人各自及东方龙提出申请,由上海文交所根据相
关规定将前述保证金各自支付至东方龙指定银行账户,在东方龙收到
保证金后直接转为本次投资人各自实缴的部分增资价款。
    上文投应于上海文交所向其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
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57,000 万元支付至东方龙
指定账户;精文投资应于上海文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
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38,000 万元中的人民币
28,000 万元支付至东方龙指定账户,并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
剩余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10,000 万元支付至东方龙指定账户。
    4、变更登记和备案
    东方龙应尽快在根据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完成出资款的缴纳 对于
上文投而言,指其完成全部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缴纳;
对于精文投资而言,指其完成首期增资价款即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缴纳),且本次交易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后,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
前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工商
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以取得东方龙新的营业执照 核发新营业执照
之日称为 工商登记完成日”)及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核准
变更通知书,并在取得前述文件后向本次投资人提供扫描件。但如因
工商登记部门的原因、相关投资方国有产权登记、本次投资人提供办
理工商需要资料不及时或非因东方龙原因导致其无法在前述期限内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该等期限可相应顺延。既有股东对上述工
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


    5、违约和赔偿
      1)违约与提前解除
    1)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 该方
为 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
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对其违约予以
补救修正。
    2)如任一方违约,且沟通后该方拒绝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采取
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①要求该方在合理时间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②要求该方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③单方解除本协议。
      2)赔偿责任
    如果违约方在本协议下作出的声明、保证不真实或不完整,或者
严重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承诺或规定,致使守约方直接承受任
何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用、索赔、开支、利息、裁决、判
决、罚金 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律师和顾问费用),违
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使其不受损害。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东方龙增资扩股,有助于确保东方龙获得长期发展的稳定投
入资金,加速东方龙战略转型,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东方龙的现金流情况会有明显好转,新投
资方的加入将进一步提高东方龙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交易实施前,东方龙系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
    本次交易未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
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资金占用,也不涉及其他担保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配合相关各方办理本次东方龙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
登记等手续,并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备查文件:
   1、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增资凭证》   B1 类-挂
牌类) 编号 NO.W20250001);
   2、 关于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