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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高发展: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01-2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类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有序引导舆情发展,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济
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舆情内容及信息采集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舆情内容包括:
    1.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2.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
息;
    3.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重点关注涉诉案件、债权债务纠纷、资本市场波
动等敏感舆情事件;
    4.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二)舆情信息采集范围: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官网(如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抖音官方账号(如有)、网络媒体、电子报、
微信、微博、博客、上证 e 互动、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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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网信息载体。
    二、职责分工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的工作机制。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
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董事会秘书、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分管
领导、审计法务部分管领导
    成员:涉事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
法务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各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综合管理部:
    负责常态化舆情管理工作。分析舆情事件发展趋势,研判舆
情事件等级,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二)董事会办公室:
    统筹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组织、审核与发布(以公告形式)
等投资者关系维护方面的舆情管理工作。
    (三)审计法务部:
    负责舆情事件涉及法律条款、政策的解读,必要时,协助涉
事部门开展与重点对象的沟通、谈判工作。
    (四)涉事部门:
    根据舆情事件情况,按照舆情处置应对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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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舆情处理原则
    (一)明确职责,快速反应。领导小组是公司重大舆情事件
的领导机构。重大舆情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舆情、
明确情况,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把握新闻舆论的主导权。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
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
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
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
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
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
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消除影响。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
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消除影响,塑造良
好社会形象。
    四、舆情等级
    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
将舆情事件分为重大和一般两个级别。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
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五、舆情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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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综合管理部和董事会办公室根
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应视情况召
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各相关部
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采
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沟通热线和上证 e 互动等投资者沟通平台的
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
对舆情的高度重视。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
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三)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
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
司应当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四)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
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重大舆情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
估,制定和督促实施危机恢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
司重大舆情应对能力。
    六、总结评估
    (一)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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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
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
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舆情消除或趋于平稳后,综合管理部根据舆情的发生、
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做好相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
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舆情管理水
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说明。
    (三)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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