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华电科工: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曹妃甸重工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秦
皇岛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曹妃甸重工独立
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与华电秦
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秦皇岛公司”)签署了《河北
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件及钢桩基础采购
合同》,合同金额为 93,98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
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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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
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
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昌黎县工业园区饮马河大街北侧、侍郎山路东侧孵化
基地1楼102室
成立日期:2023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白雪飞
股东: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
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电秦皇岛公司为华电新能的全资子公司,华电新能与公司均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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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
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秦皇岛公
司、华电新能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
系。
华电秦皇岛公司及华电新能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
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在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
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标的为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
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件及钢桩基础,包括光伏单元钢结构
平台全部结构件、光伏单元钢桩基础、箱变平台钢桩基础、电缆桥架
钢桩基础及海陆缆转换平台钢桩基础,包括原材料采购、钢结构加工、
钢结构防腐及成品运输;同时包含以上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材料、技
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
定。
合同名称: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
件及钢桩基础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93,98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预付款、备料款、批次到货款、结算
款、结清款等。
竣工日期:18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迟延交付违约、工期延误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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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与华电秦皇岛公司进行的交易符合诚
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
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和曹妃甸重工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秦皇岛公司的交
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和曹妃甸重工的独立性造成不利
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多次承揽华电新能及其所属子公司的项目,双方合作良好,
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
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
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
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
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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