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6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1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1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52,342,15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506,480,46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45,861,6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5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3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9.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1 人,董事徐光先生、马继宪先生、尤勇先生(独 立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韩放先生、柳立明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 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大唐国际母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459,736,964 99.50830 45,858,001 0.48239 885,500 0.00931 H股 3,358,534,022 94.71701 187,227,666 5.28017 100,000 0.00282 普通股 合计: 12,818,270,986 98.20667 233,085,667 1.78578 985,500 0.00755 2、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5-2027 年度《综合产品和 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953,593,055 99.58928 11,669,490 0.39347 511,400 0.01724 H股 270,137,868 99.96300 100,000 0.03700 0 0.00000 普通股 合计: 3,223,730,923 99.62049 11,769,490 0.36370 511,400 0.0158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蒋建华先生出任 3.01 公司第十一届董 13,019,560,668 99.74885 是 事会非执行董事 朱梅女士出任公 3.02 司第十一届董事 13,019,198,150 99.74607 是 会非执行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 于与中 国 大唐集 团 有限公 司 签 署 2025- 2 2027 年度 456,753,628 97.4024 11,669,490 2.4885 511,400 0.1091 《 综合产 品 和服务 框 架 协 议 》的议 案 蒋 建华先 生 出任公 司 第十一 3.01 445,716,626 95.0487 届 董事会 非 执行董 事 朱 梅女士 出 任公司 3.02 第 十一届 445,354,108 94.9714 董 事会非 执行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涉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 9,816,330,340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3.04%,须于并已于本次股东大会上就第 2 项 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 1 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的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 项议案为非 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 3 项议案为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候选非执行董 事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樊利涛、王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