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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阳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6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银行总行 4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37,522,1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33.847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正海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1
        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虹檠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

            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3,364,944 98.0479 23,532,531   1.9015 624,640    0.0506


        2、议案名称: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
            项金融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12,753,915 97.9985 24,314,711   1.9647 453,489    0.036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543,933,292      95.7476     23,532,531       4.1423      624,640    0.1101
       的议案


                                                     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照、吴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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