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控智造:万控智造: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04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万控智造”)股东宁波万控同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万控同鑫”)持有公司股份 15,869,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万控同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1.00 万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6.00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39%,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万控同鑫企业管理 IPO 前 取 得 :
5%以下股东 15,869,311 3.9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69,31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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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区间 源 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
宁波万控同鑫企 2025/2/18
不超过: 不超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资
超过:4,010,000 股
业管理合伙企业 过: ~
5,560,000 股 1.39% 格 取得 金需求
(有限合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5/17
超过:5,560,00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万控同鑫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
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本人
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
规定执行。
此外,万控同鑫的合伙人亦在入股时签署了《承诺函》,承诺在法定的 12
个月锁定期满后,万控同鑫应当按四年平均分批解锁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票,
即锁定期满后四年每年解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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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万控同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合伙人蒋建样、林新、木安涛、柴守荣
承诺: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股东万控同鑫有关持股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
要,进行合理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
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
因;
(6)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前发行的股份,股份出
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4、5 点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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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
(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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