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02-14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三、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3
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4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鉴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鉴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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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红旗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蒋生华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鉴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内容
议案一: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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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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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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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2024 年 1 月 3 日签订了金额合计为 2,000 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
合约,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签订了 411,058.04 美元的外汇掉期合约,公司上述
交易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公司后续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授权期限内任
一时点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动用的
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授
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 内 容详见 公 司披露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 上海证 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追认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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