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 900 号拓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7,384,6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7,384,6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8.563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563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光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赵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00 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下属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7,344,739 99.9628 32,679 0.0304 7,188 0.0068
1.02 议案名称:关于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7,341,122 99.9595 33,296 0.0310 10,188 0.0095
1.03 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熹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7,343,169 99.9614 34,249 0.0318 7,188 0.0068
1.04 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稷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7,343,169 99.9614 34,249 0.0318 7,188 0.006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 于 与
中 微 半
导 体 设
备 ( 上
海)股份
有 限 公
司(含合
并 报 表
1.01 21,222,887 99.8125 32,679 0.1536 7,188 0.0339
范 围 内
的 下 属
公司)预
计 2025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案
关 于 与
沈 阳 富
创 精 密
1.02 21,219,270 99.7954 33,296 0.1565 10,188 0.0481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预
计 2025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案
关 于 与
上 海 熹
贾 精 密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3 预 计 21,221,317 99.8051 34,249 0.1610 7,188 0.0339
2025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关 于 与
上 海 稷
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计
1.04 21,221,317 99.8051 34,249 0.1610 7,188 0.0339
2025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尚红超、肖月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