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 如下: 1、截至目前,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贵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暨严重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季昕华 莫显峰 华 琨 (季昕华) (莫显峰) (华 琨)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