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2025-02-2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确定以 2025 年 2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 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13,000 份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65.81 元/份。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