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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5-01-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博通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59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安博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89,30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 格为 31.54 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 共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 民 币
135,284,774.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81,236.12 元(不含增值税进
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9,503,538.2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7-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进度
                                         投资总额
        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
 1                                        12,950.35      10,492.20         81.02%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2,950.35      10,492.20         81.02%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状态的时间                 的时间
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6 月
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结合当下公司经营情况、研发进展
等因素,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尚未完成研发工作,预计于 2025 年 6
月前完成。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结合现阶段市场情况,对项目
建设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拟将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迟至 2025 年 6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
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