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公告2025-03-12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5-0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二期投入金额并延期,及“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进行延期。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066.9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516.7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 6,683.92 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
人民币 7,183.92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含
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7,832.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246.71 万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预
付的 500.00 万元(不含税)保荐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5,086.12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一、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73,586.12 58,477.75
1 其中:一期 73,586.12 58,477.75
2 二期 0 0
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 0
合计 75,086.12 58,477.75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调整实施方式并延期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总投资 123,776 万元,将通过新
建生产基地,新建 2 条先进的聚乳酸生产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每年可新
增 15 万吨聚乳酸产能,项目预计于 2024 年 6 月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以提交
试生产报告时间为准)。
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延
期,将该募投项目 2 条生产线调整为分两期实施,每期为 1 条年产 7.5 万吨聚
乳酸生产线,其中,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为 85,362 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入
73,586.12 万元,预计于 2025 年 3 月前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项目二期计划总
投资为 38,414 万元,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其他方式解决,预计于 2026 年 9 月
前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该事项已经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前次调整”)。
四、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二期的投入金额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虽分两期实施,但整个项目土建部分正常推
进。截至 2024 年年末,公司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土建工程基本完成,一期
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产线设备正在安装中。
前次调整时,考虑项目整体土建均正常推进,因此划分方法为将项目整体
土建、装修及第一条 7.5 万吨生产线设备购置作为一期,第二条 7.5 万吨生产线
的设备购置作为二期。现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后续安排进行审慎研究讨
论,确定聚乳酸 2 号车间及综合办公楼在 2025 年 12 月前不会进行设备购置、
安装及办公楼的装修。因此,前述两幢建筑物的土建、装修投入划入二期更为
合适,否则,会造成一期项目相关在建工程长时间无法实现全部结转。
因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拟将前述两幢建筑物的投入金额
9,287.37 万元调至二期项目,调整后,公司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二期
投入均各自包含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相应土建、装修及设备、安装投
入。
本次调整后,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二期的总投资额及募集资金计
划投入金额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项目名称
一期 二期 一期 二期
项目总投资
85,362 38,414 76,075 47,701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73,586.12 0.00 64,298.75 9,287.37
金额(万元)
厂房建设、 厂房建设、 厂房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 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1、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二期)再次延期的原因及说明
聚乳酸作为生物基高分子,具有“绿色低碳、环保易降解、循环可再生”等
多重优点,符合国家战略导向。但是,由于生物基、可生物降解塑料的成本仍
高于传统塑料,当前“限塑禁塑”政策的推行是聚乳酸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综
合考虑近年宏观环境、政策实际执行力度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主动放缓了
产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
聚乳酸生产技术壁垒高、工艺复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聚乳酸产
业化的前沿技术研究,20 余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历次产能升级、扩建都会
结合下游市场的最新技术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装备,以
实现生产技术的升级迭代。因此,在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中,公司
也对生产线部分工艺和设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导致了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计
划有所延长。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土建工程基本完
成,一期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产线设备正在安装中,2025 年 12 月前计划完成
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
综上,公司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预计竣工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前,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二期)预计竣工时间延长至 2028 年 12 月
前。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及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与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位于同
一地块,计划设在海创达综合办公楼内。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的
建筑装修、先进试验与检测等研发设备设施的购置和高端研发人才的引进等;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效
益。
由于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公司在实施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公司管理层结合内外部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
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现暂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延长后
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8 年 12 月。
虽上述研发中心项目进度较计划有所延迟,但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体系
的持续建设,为确保研发工作不受场地建设影响,已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研发资
源配置: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人才引进力度,研发团队规模较上市
前扩大近 20%;同时通过内部场地优化,将子公司海诺尔办公楼 5 层部分办公
区域升级改造为研发中心办公室。公司研发工作有序推进,2024 年提交发明专
利申请 15 项,高熔体强度柔性聚乳酸薄膜和聚乳酸塑料编织包装袋等产品开发
已进入中试阶段。后续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做好新旧研发体系的衔
接过渡,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研发效能的全面提升。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
竣工时间或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计项目竣工时间 调整后项目竣工时间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其中:一期 2025 年 3 月前 2025 年 12 月前
二期 2026 年 9 月前 2028 年 12 月前
原预定项目达到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8 年 12 月
注:产能项目预计竣工时间是指项目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以提交试生产报告时间为
准),从项目竣工并投料试产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般需要 3-6 个月,最长不超
过一年;非产能项目由于无需进行生产调试,项目竣工即可投入使用,即项目达到可使用
状态。
五、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再次延期的影响
本次调整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一期、二期的投入金额能更准确反映项目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后续项目结转情况。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系基于市场环
境、公司工艺技术优化及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综合评
估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要等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
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
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
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导致主营
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基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
延期。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