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英集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2-25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洪伟先生,在未来 3 个月、6 个
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2、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集
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一期”)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武岳峰一期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
计划。
3、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芯动能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
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以上股东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
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
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
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
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2/2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1,5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70,370 股~555,555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63%~0.1294%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95779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
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含)、
上限 1,500 万元(含)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370,370 股至 555,555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63%至 0.1294%,前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拟回购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 万
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370,370 股
至 555,55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63%至 0.1294%,若本次最终回
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 (股)
有限售条件
130,362,032 30.37% 130,732,402 30.46% 130,917,587 30.5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298,876,373 69.63% 298,506,003 69.54% 298,320,818 69.50%
流通股份
100.00
股份总数 429,238,405 429,238,405 100.00% 429,238,405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
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02,450.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304.9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5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74%、0.79%。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结合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
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5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 6.0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
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
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及函询,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
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等待期限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
部分预计分别将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本次回购期间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可能,具体归属时
间及数量以实际归属安排为准。
3、除此之外,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监高、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前述人员后续存在增减持股
份计划,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
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回函内容
具体如下: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洪伟先生,在未来 3 个月、6 个
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2、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集
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可能存在股份
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武岳峰一期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3、 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芯动能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
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以上股东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
回购用途进行调整。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
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
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
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
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
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
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
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957798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