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09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 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转让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4.31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5,379,784 股。 参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 (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为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慧企业”)、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瑞 咨询”)、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企业”) (上述 3 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公司董事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公司 2 名监事、3 名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的 股份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华慧企业持有公司 19,003,24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6.26%减少至 5.76%。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亿瑞咨询持有公司 18,160,8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6.08%减少至 5.50%。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百胜企业持有公司 17,855,5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5.96%减少至 5.41%。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持股数量(股) 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 华慧企业 20,657,835 6.26% 2 亿瑞咨询 20,067,548 6.08% 3 百胜企业 19,674,021 5.96% 注:上表中“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与实际数不符,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2 名监 事、3 名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未违反 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超过 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曹立斌先生为百胜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立斌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比例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1 华慧企业 20,657,835 6.26% 1,654,594 1,654,594 0.50% 5.76% 2 亿瑞咨询 20,067,548 6.08% 1,906,701 1,906,701 0.58% 5.50% 3 百胜企业 19,674,021 5.96% 1,818,489 1,818,489 0.55% 5.41%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的持股数 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华慧企业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华慧企业持有公司 19,003,24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6.26%减少至 5.76%。具体情况如下: 华慧企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54,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 1、基本信息 名称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华慧企业基本信息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育成中心 A 栋 211A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 月 24 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询价转让 2025 年 1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654,594 -0.50% 华慧企业 合计 / / 1,654,594 -0.50%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657,835 6.26% 19,003,241 5.76% 华慧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57,835 6.26% 19,003,241 5.76% 合计持有股份 20,657,835 6.26% 19,003,241 5.76%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57,835 6.26% 19,003,241 5.76% (二)亿瑞咨询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亿瑞咨询持有公司 18,160,8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6.08%减少至 5.50%。具体情况如下: 亿瑞咨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906,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 1、基本信息 名称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育成中心 A 栋 211B 室 亿瑞咨询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 月 24 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变动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变动比例 (股) 询价转让 2025 年 1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906,701 -0.58% 亿瑞咨询 合计 / / 1,906,701 -0.58%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67,548 6.08% 18,160,847 5.50% 亿瑞咨询 其中:无限售条件 20,067,548 6.08% 18,160,847 5.5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0,067,548 6.08% 18,160,847 5.5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20,067,548 6.08% 18,160,847 5.50% 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量(股) 本比例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2,350,000 0.71% 6 2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109,784 0.34%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400,000 0.12% 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4 私募基金管理人 320,000 0.10% 6 有限公司 5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300,000 0.09% 6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300,000 0.09% 6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80,000 0.05% 6 8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20,000 0.04% 6 9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3% 6 10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3% 6 11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3% 6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存在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1 月 21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 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96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76 家、证券公司 53 家、保险机构 16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6 家、私募 基金 201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1 月 22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11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1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1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4.31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537.9784 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 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