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01-2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慧成街 3 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 99 号高投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与承诺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井松智能、上市公司、公
指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报告书 指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减
指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持
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
指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发展基金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 南京市浦口区慧成街 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尤劲柏
派代表
注册资本 450,000 万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20000MA1MYEW57N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以对中小企业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为主,进行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11-04 至 2025-11-03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 99 号高投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
尤劲柏 男 中国 南京市 否 总裁
理企业(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0)。上市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因自身业务需要,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05,404 股,本次减
持的期间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截至本报告书出
具日,该减持计划正在实施期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公告的减持计划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
划。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中小企业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04,348 10.2718% 4,342,342 5.0000%
发展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时点对应总股本为基础测算。即“权益变动前”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59,428,464 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86,846,81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自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交易
所系统首次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
024)起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963,435 股,并且因公司
权益分配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导致股权比例被动稀释的原
因,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0.2718%减少至 5.000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股东 减持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变动后持股
时间 区间
名称 方式 (股) 例 比例
(元)
中小 集中
2023/7/14-2025/1/21 13.25-30.8 1,383,435 1.7385%
企业 竞价
发展 5.0000%
大宗
基金 2023/7/14-2025/1/21 13.37-29.72 2,580,000 3.4938%
交易
被动
2024/7/1 — 0.0157%
增持
被动
2024/10/22 — 0.0553%
稀释
注:上表中的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其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之和,
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井松智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
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 688251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 信息披露义
南京市浦口区慧成街 3 号
人名称 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变化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权益变动方式 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因公司权益分配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等
原因导致股权比例被动增持、被动稀释)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104,348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0.2718 %
司已发行股份
注:持股比例系按照对应时点总股本即 59,428,464 股计算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4,342,342 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5.0000%
及变动比例 持股变动比例:减少 5.2719%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3 年 7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21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被动增持、被动稀释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