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拟暂时调整“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
期)”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将进行对外出租,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
租场地自用。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
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
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总额 承诺投入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
1 27,496.69 27,000.00 24,563.00 91.00%
基地项目(一期)
2 偿还银行贷款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100%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
3 术升级应用及医疗 15,181.33 15,000.00 5,191.00 35.00%
机器人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75,678.02 75,000.00 62,754.00 /
三、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在均普智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对于提升工业用地使
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适度增加了地块的建设容积率,建造面积有所增加,公司
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因规划调整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生产面积使用需求,避免因规划调整产生较大金额的装
修费用,为更高效地使用自有厂房,公司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部分暂时对外出
租事项,租赁期限为一年(以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起算)。公司预计对外出租的
募投项目面积不超过 3.80 万平方米,不超过募投项目总面积的 48%。同时,公
司将同步出租自有资金建设的停车楼等配套设施。
本次出租租金将综合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以
及公司目前承租厂房单价确定。本次出租事项将在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价格公
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后进行。
扣除拟用于出租的 3.80 万平方米闲置场地后,公司还保留了 4.12 万平方
米厂区用于募投项目“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工业数字化
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建设,按照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
划,足够支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根据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和新厂区的完工进
度,公司预计在 2025 年对募投厂区开始装修,2026 年上半年将公司宁波地区的
主要办公和生产场所搬迁至募投厂区。在 2026 年底前,公司将完成退租目前承
租的厂房和办公楼。
综合考虑目前智能制造业务未来的增量及公司孵化的新业务情况,公司在
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四、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能够为公
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
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
自用,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 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的部分闲
置场地对外出租,提高了公司场地的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
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是根据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关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无影响且有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
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