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欧科亿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0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科亿”)
拟以有息借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株洲欧科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
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协议将在借款期限内根据欧科亿新
能源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签署,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借
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天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欧科亿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株洲欧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就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作为欧科亿新能源的控股股东,能够对
欧科亿新能源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 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欧科亿新能源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在不影响公
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有息借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欧科亿新能源提
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协议将在借款期限内根据欧科亿新能源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签署,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借款利率根据实
际借款天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向欧科亿新能源给付。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
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
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欧科亿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欧科
亿新能源生产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
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及其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欧科亿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5MADQ7Y8P02
3、成立日期:2024-07-01
4、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石潮村中兴路炎陵高新区产业园
5、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股东:公司直接持有68%股权,株洲欧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2%
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
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531,406.39
负债总额 75,527,007.42
资产净额 14,004,398.97
项目 2024年1月-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79,183.54
净利润 -1,128,904.40
10、欧科亿新能源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1、欧科亿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洲欧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5MADN5MXL0G
3、成立日期:2024-06-26
4、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中小企业创业园
5、法定代表人:彭光辉
6、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株洲欧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欧科亿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株洲欧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就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作为欧科亿新能源的控股股东,能够对欧
科亿新能源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 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欧科亿新能源提供过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欧科亿新能源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
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
公司目前尚未与欧科亿新能源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与控股子公司欧科亿新能源签署财务资助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欧科亿新能源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
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
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
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欧科亿新能源
按时付息及偿还借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
未收回金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欧科亿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
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欧科
亿新能源具有实际的控制权,能够对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确
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
力。因此,同意公司对欧科亿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
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
七、监事会意见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进
行的,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
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
(2)该笔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资金占用费按市场利率执行,定价公允;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