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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源科技:5%以下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5-02-12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汇联投资”、“汇联二号”)持有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股份 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4094%。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
股份及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涉及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因经营计划需求,汇联
二号拟减持不超过 4,500,0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615%。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4,5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
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减持数量不超

                                     1
   过 4,5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注: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汇联二号已经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汇联
   二号的投资期限超过 36 个月但不满 48 个月,适用任意连续 60 日内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有关规定。)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收到股东汇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
   知函》。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汇联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 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06%,汇联投资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来源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
                                                                        IPO 前取得:
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以下股东        6,700,000      4.4094%
                                                                        6,700,000 股
(有限合伙)
   注:(1)持股比例为汇联投资持股数量占其减持前公司当时总股本(151,949,700 股)的比例;

   (2)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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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有 当前持有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完成情况
              (股)                                             (元/股)        (元)                    数量(股) 比例
深圳市中
广核汇联
二号新能                                           集中竞价
                                   2024/10/28~                                                未完成:
源股权投     320,000     0.2106%                   交易、大      6.24-7.51 2,020,800.00                    6,380,000   4.1991%
                                   2024/12/6                                                 4,180,000 股
资合伙企                                            宗交易
业(有限
合伙)
注:当前持股比例为汇联投资持股数量占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151,937,100 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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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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