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5-02-0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凌微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 号),公司获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24,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187,954,83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2,045,168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发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为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062,26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86%。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发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
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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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泰凌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
解除限售的股东金立洵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就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本人自发行人原
股东李须真处受让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
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作出其他
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立洵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金立洵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062,26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为 0.86%,限售期为自股东取得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 余 限 售 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1 金立洵 2,062,260 0.86% 2,062,260 0
合计 2,062,260 0.86% 2,062,260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1 首发限售股 2,062,260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
合计 2,062,26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泰凌微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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