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骏创科技 股票代码:833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安居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祥平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 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一、备查文件................................................................................................................... 10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骏创科技 指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福兴 指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李祥平的一致行动人创福兴(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骏创科技共794,388股 股份,占骏创科技总股本的0.79%,导致实际控制人 沈安居、李祥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 少至60,349,533股,持股比例减少至60.0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沈安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8111978********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李祥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5811979********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公司名称 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25M0AW05 2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沈安居 注册地址/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 主要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沈安居和李祥平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创福兴系公司员工持股 平台,沈安居系创福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创福兴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 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骏创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创福兴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基于持股平台 中的员工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权 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计划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并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网再次披露。根据上述公告,创福兴的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计划减 减持 拟减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持数量 价格 持原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份来源 (股) 区间 因 苏州市吴中区 北交所上 公告日起 根据 创福兴企业管 不高于 集中竞 市前取得 员工 不高于 30 个交易 市场 理咨询合伙企 1,084, 价或大 及上市后 资金 1.08% 日后 3 个 价格 业(有限合 815 宗交易 权益分派 需求 月内 确定 伙) 取得 本次拟减持数量中,不包含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李祥平通过创福兴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此外,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人还包含公司董事秦广梅、监事蒋 辉秋及刘平(3 人均无直接持股),计划减持比例均不超过其通过创福兴间接 持有总数的 25%,具体明细如下: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持股创 减持(占 合伙人 无限售 拟减持数量 职务 福兴份 限售股数 总股本) 名称 股数量 (股) 额占比 量(股) 比例 (股) 董事长、总 沈安居 11.85% 155,700 0 0 0% 经理 李祥平 公司员工 1.00% 13,140 0 0 0% 蒋辉秋 监事 3.22% 42,300 10,575 10,575 0.0105% 秦广梅 董事 2.22% 29,160 7,290 7,290 0.0072% 刘平 监事 0.68% 9,000 2,250 2,250 0.0022% 4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持股创 减持(占 合伙人 无限售 拟减持数量 职务 福兴份 限售股数 总股本) 名称 股数量 (股) 额占比 量(股) 比例 (股) 其他非董监高员工(40 81.03% 0 1,064,700 1,064,700 1.0585% 人) 合计 100.00% 229,185 1,084,815 1,084,815 1.078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创福兴将在规定的时 间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直至完成。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的计划。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创福兴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共 794,3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沈安居持有上市公司 56,244,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2%;李祥平持有公司 3,585,3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创福兴持 有公司 1,31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1,143,9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沈安居及李祥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未发生变化;一致行动人创福兴持有上市公司 519,6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降至 60,349,5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60.00%。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变动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沈安居 56,244,600 55.92% 0 56,244,600 55.92% - 无变动 李祥平 3,585,321 3.56% 0 3,585,321 3.56% - 无变动 2025/1/ 13 - 创福兴 1,314,000 1.31% -794,388 519,612 0.52% 集中竞价 2025/1/20 合计 61,143,921 60.79% -794,388 60,349,533 60.00% - - 由上可见,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6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 794,388 股股份均为无限 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 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沈安居存在因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购买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李祥平、创福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 期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满,行权条件成就。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安居系本次股 权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行权以 8.15 元/股的行权价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82,620 股。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官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除上述情形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电 话:0512-65022868 联系人:姜伟(董事会秘书) 10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股票简称 骏创科技 股票代码 83353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江 苏 省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沈安居 一住所/通讯地址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李祥平 二住所/通讯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 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有 无□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增加□ 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安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居、李祥平为夫妻关系, 创福兴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是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安居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56,244,600 持股比例:55.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祥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585,321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5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314,000 持股比例: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安居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祥平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0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0%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安居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794,388 变动比例: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0,349,533 股,持股比例合计 60.00%。 是 否 □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并于 2024 年 12 月 19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再次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 内继续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创福兴将在规定的时间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直 至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12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3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安居、李祥平、苏州市吴中区 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 年 1 月 21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