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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康普化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7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9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一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883,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209%。(公司表决权数量已扣除
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12,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5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883,6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2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回收利
 用,公司拟与关联方重庆三丰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
 庆三丰泰”)共同设立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审核
  通过为准;以下简称“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长寿区齐心
  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以工商审核通过为准),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60%,重庆三丰泰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公司拟向关联方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出租位于重庆市
  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35 年 1 月 7 日止,租金为每年 19,680.00 元(含税),
  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96,800.00 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31,4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436%;
 反对股数 1,542,2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564%;弃权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邹潜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关于对外投 3,570,963 69.8384% 1,542,214 30.1616%            0          0%
       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苏、杨阳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