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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晟楠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泰兴市福 员工持股                  3,627,504     4.0177% 北 交 所 上 市 前 取 得
晟 投 资 中 平台                                           (含权益分派转增
心(有限合                                                 股)
伙)
注: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通过泰兴市福晟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的情形。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泰 兴 不 高 于 不高于 集 中 自 公 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 股东自身
市 福 902,872       1%        竞 价 告 披                  市前取得 资金需求
晟 投                         或 大 露 之                  (含权益
资 中                         宗 交 日 起                  分派转增
心(有                        易        15 个              股)
限 合                                 交 易
伙)                                  日 后
                                      的   3
                                      个 月
                                      内
注: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
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拟减持员工持股平台在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 披露的《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过承诺,具体包括:
    1、本合伙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本合伙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泰兴市福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相关承
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泰兴市福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相关规定;不会导致
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
风险。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
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泰兴市福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
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