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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信永道: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5-01-15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11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2 月 9 日 15:00—2025 年 2 月 1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592         华信永道        2025 年 2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将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 2 号院建工发展大厦 1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8)。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9)。


          审议《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0)。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
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
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
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1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 2 号院建工发展大厦 15 层公司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佳慧;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
条 2 号院建工发展大厦 15 层;联系电话:010-84933266;传真:010-84933266
转 8000;邮政编码:10001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