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子软件:回购股份结果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规
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3.20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7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 * 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
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
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100,000 股,不超过 1,7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2%-1.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
额区间为 1,870 万-2,975 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
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实施期间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
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2)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开始,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8.7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377,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78.70%,最高成交价 15.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4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8,201,332.5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1.18%。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是否已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2024 年 7 月 29 日 2024-036 是
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2024 年 7 月 29 日 2024-040 是
次会议决议公告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 2024 年 7 月 29 日 2024-037 是
公告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 2024 年 8 月 1 日 2024-046 是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情况公告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2024 年 8 月 14 日 2024-047 是
告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 2024 年 9 月 2 日 2024-056 是
购进展情况公告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057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 年 10 月 8 日 2024-058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 年 11 月 1 日 2024-074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 年 12 月 2 日 2024-089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5 年 1 月 3 日 2025-001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5 年 2 月 5 日 2025-005 是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回购期间买卖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上述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将
按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