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纬达光电:关于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5-01-24
证券代码:873001 证券简称:纬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7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7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数量 38,414,05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27,287,714.5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57,892.09(不含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329,822.43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到账,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
[2022]22000320175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以及满足使用外币支付进口设备购置款和相关税费等需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
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拟采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如下:
1.信用证
使用信用证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节
约财务费用,并且不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备合理性。
2.外币
公司有较大规模的境外销售,使用外币有利于帮助公司完成向境外供应商进
行采购,并且不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备合理性。
3.自有资金
通过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应付款能够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
支付方式,并且不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备合理性。
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中,如需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支付款项
时,将会严格遵守以下流程:
公司财务资金部对以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
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先以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
换汇支付相关款项,并同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如外币支付则按支付外币当
天银行折算汇率的人民币金额为准)转入公司相关银行账户,并于三个工作日内
通知保荐机构。对于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公司拟履行的内部控制程序
如下:
1.严格执行现有的外币交易相关审批流程,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都有明确
的授权和记录。
2.公司建立专门台账,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的交
易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凭证、交易合同、信用证、外币或
自有资金支付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上述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支付凭证、交易合
同、付款凭证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
目。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
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信用证、外
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专项核查意见》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