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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七丰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1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27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1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更好地开展业务,现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9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4,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审议事项涉及股东陈跃忠、蔡学群、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蔡大胜、沈引良,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
 联股东陈跃忠、蔡学群、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大胜、沈引良应回避
 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
 元(含 1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
 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27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27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
 稳运营,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
 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其中: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固
 定资产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
 票敞口,票据池融资、融资租赁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
 及质押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跃忠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董事长行使该等授权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27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预      0       0.00%       0        0.00%       0      0.00%
          计 2025
          年日常
          性关联
          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钟海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