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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丽B: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0 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
       2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3,000,20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93,000,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2398
份总数的比例(%)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23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公司关于董事会变更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张嘉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
1.01                                92,978,902                 99.9770   是
     事
1.02 选举陶红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2,978,902                 99.9770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选举张嘉吉先生为
1.01                            21,194,002      99.8996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陶红女士为第
1.02                            21,194,002      99.8996
       十届董事会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选举产生董
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春燕、路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
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