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5-03-01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审
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可
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上海开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做到切实履行已作
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
六、《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
整,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与 1 名特定对
象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该协议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约定
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