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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开实业: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5-03-01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05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6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财务性投资进行

了进一步审慎论证,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20,487.6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770,312.85 元(含本数)。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17

元/股调整为 8.13 元/股,综合对募集资金总额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同步做出了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 8.1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10.20 元/股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价格为 8.1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 10.20 元/股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价格由 8.17 元/股调

整为 8.13 元/股。”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520 万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

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

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19,651,945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
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

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价格由 8.17 元/股调

整为 8.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相应由不超过 205,884,000.00 元(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204,876,000.00 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9,770,312.85 元,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