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01-27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2 月 6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一)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6 日 15:00 时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6 日
至 2025 年 2 月 6 日
(三)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参加人: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
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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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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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 会 审 议 事 项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发展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
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
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
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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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三)业务规模
1.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2.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
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1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
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
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33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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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锐
王锐,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业强
范业强,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共 2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力
张力,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质量复核,2020 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
司共 2 家。
4.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锐、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业强及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合伙人张力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5.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锐、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业强及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6.审计收费及聘期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
(280.00 万元整,包含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等),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 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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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为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 万元整)。聘期一年。
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增加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元
整(194.00 万元整)。该费用是以中审众环合伙人、经理及其他
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
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三、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拥有较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能够满
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为 280 万元(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20 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 1 年,审计费用为 280
万元(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6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20 万元,与上期相比,审计费用增加 194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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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请予审议。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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