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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胜业电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5-01-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胜业电气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51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78.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635.65 万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42.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36 号《验资
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4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伦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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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依据《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胜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
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拟投入金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额            金额
1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2    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       9,558.43       9,558.43        8,100.48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2.27       4,142.27        4,142.27
                合计                      17,700.70     17,700.70       16,242.7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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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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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李强华                      王光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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