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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胜业电气: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25-03-03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111 号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1-3

二、    附件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1-3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111 号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独
立的鉴证意见。

                           鉴证报告 第1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获取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贵公司截止 2025 年 2 月 2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鉴证报告 第2页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附件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胜业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胜业电气”)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9 号)批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2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78.4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2,635.65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42.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4]第 ZC10436 号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44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胜
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投资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项目核准备案号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                                                 2307-440606-04-03-
  1                                       9,558.43       9,558.43        8,100.48
         项目                                                                             553787

                                                                                    2307-440606-04-0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2.27       4,142.27        4,142.27
                                                                                          876957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

                 合计                    17,700.70      17,700.70       16,242.75




                                        专项说明 第1页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截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856.1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以支付承兑汇 以电汇付款
                                                                                                              合计
                                                                              票付款方式   方式
        新能源薄膜电容器
   1                             9,558.43        9,558.43        8,100.48            801.23      14.50        815.73
        生产线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2.27        4,142.27        4,142.27             33.81          6.56      40.37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          ---            ---


           合计                 17,700.70       17,700.70       16,242.75            835.04      21.06        856.10




四、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
币 488.69 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100.00                        1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14.15                        214.15

   3    律师费用                                                       130.19                        130.19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4.35                      44.35

                       合计                                            488.69                        488.69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专项说明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