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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2015年公司债券2017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05-1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中粮地产                                        股票代码:000031
债券简称:15 中粮 01                                      债券代码:11227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7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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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
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中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
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
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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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5年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粮地产”)
2015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87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3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中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5 中粮 01”,
债券代码“11227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截至目前,
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中粮地产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 9 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及监事会副主席。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
资讯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对相
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次换届选举、聘任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按照相关
指引及准则要求,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变动原因、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原因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周
政、蒋超、曾宪锋、贾鹏、曹荣根、李晋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曹荣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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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党委书记李晋扬先生为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任期三年。

    2、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动基本情况

    马德伟先生,公司原董事,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王浩先生,公司原董事,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蒋超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

    曾宪锋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

    贾鹏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

    曹荣根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晋扬先生,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二)相关决定情况、新任董事、总经理聘任安排及基本情况等

    本次换届选举、聘任工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及变动结果合法有效,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能
力、从业经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
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1、本次变动后,新任董事、总经理的基本情况

                                  性   年     任期起     任期终     持股数      持债数
  姓名           职务
                                  别   龄     始日期     止日期     (股)      (股)
蒋超     董事                     男   59    2017-5-5   2020-5-5          0              0
曾宪锋   董事                     男   50    2017-5-5   2020-5-5          0              0
贾鹏     董事                     男   57    2017-5-5   2020-5-5          0              0
曹荣根   董事、总经理             男   54    2017-5-5   2020-5-5    11,517               0

    2、新任董事、总经理的从业简历

    蒋超先生,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4
年 6 月进入中粮集团,2000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历任中粮集团人力资源部培
训部总经理、中粮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监、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 月起担任大悦城地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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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曾宪锋先生,男,1967 年 10 月出生,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
9 月进入中粮集团。1996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中粮期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油脂部副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粮油油脂部总经理、中国粮油副总
经理。2017 年 1 月起担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

    贾鹏先生,男,1960 年 12 月出生,安徽大学外语系法语专业文学学士。
1993 年进入中粮集团,先后任中国土畜非洲三利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饲料进
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云南中茶茶叶
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中国茶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12 年 3 月
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 年 2 月到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茶叶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 年 1 月起任中国粮油控股有限
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

    曹荣根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核工业部 720 厂
技术员。1988 年 7 月进入公司,历任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证券
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福安实业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起担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蒋超先生、曾宪锋先生、贾鹏先生及曹荣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
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蒋超先生、曾宪锋先生、贾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
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曹荣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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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新任董事、总经理的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的关联关系
蒋超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曾宪锋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贾鹏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曹荣根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二、影响分析

    (一)相关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变动后,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
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目前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本
次公司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本次变动不影响变动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三)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换届选举、聘任工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及变动结果合法有效,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现行
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针对本次中粮地产董事、总经理变动的重大事
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的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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