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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7-1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交
给我们的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潍柴空气净化”)与陕西汽
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陕汽集团”)及其联系人士、公司及其
附属(关联)公司与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下称“西港新能
源”)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已就以上关联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咨询与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
其联系人士、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西港新能源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
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
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
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16 年,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
其联系人士、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西港新能源的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市
场环境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独立董事签字:


卢   毅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李洪武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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